闽侯八中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八中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邀请单位为:福州瑞辉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福州市恒晟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井祥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
1.2. 工程建设规模:闽侯八中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控制价为222457.5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八中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2457.5元;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1.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2.4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受邀请者,请于2022年3月 2 日至2022年 3 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需提供授权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 14日 10 时00分00秒,地址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最低价中标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fecc.cc)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1989056724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邮编:350003;
传真:0591-87677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