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2024/4/30 18:47:55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说明
雍璟轩项目大区一标段、二标段批量精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作为项目招标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雍璟轩项目大区一标段、二标段批量精装工程。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1)包含但不限于雍璟轩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的室内精装修及配套水电工程等;
(2)承担专业分包工程施工配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厨房整体橱柜厨电、空调、木地板、地暖、卫浴五金洁具等(提供相应分包工程水电、室内电梯保护、维修保养等)。
(3)具体以施工图及配套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服务期:暂定总工期285日历天(该工期包含放线、工序工法及交付样板房工期,临时设施搭设时间,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综合考虑主体工程完工前进场施工以及所有专业单位交叉施工的因素);具体以双方约定的时间为准。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验收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提供社保或税务机构开具的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缴费时间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相关证明)。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与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
5、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中没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信用评价”的相关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6、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需提供页面截图)最终以查询为准。
7、投标人的企业征信报告近三年无贷款逾期的记录(需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8、业绩要求:
需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1)投标人已合作的建设方要求:亿翰智库发出的2023年1~12月(全年度)中国典型房企销售业绩销售金额排名50强以内企业;
2)案例时间、份数要求:近五年(2019年3月-2024年3月,以签约时间或施工工期为准)2份及以上(含2份);
3)业绩类型要求:大区户内批量精装项目,合同金额≥3000万元,且装修标准(合同单方造价)≥1500元/㎡;
4)业绩认定标准为:建设单位或股东为上述榜单房地产公司或其分公司、子公司;或项目案名、合同名称内包含上述榜房地产公司名称;
5)提供材料:①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应体现合同金额、装修面积、施工范围、签订时间等内容;合同内容不能体现具体装修面积的,需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如预算书、结算书、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等);②建设单位排名证明材料(建设单位若为上述榜单房地产分公司、子公司的,应提供关联企业的查询证明材料,并说明地产母公司名称);③本合同项目下建设单位支付进度款的银行资金往来证明材料(如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凭证、收款流水等)。
9、已进入“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装饰装修分包班组及房地产精装供应商名录库,并经履约评价为优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潜在投标人,视为通过资格预审。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资格预审方法
1.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预审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分(详见附件1评分表),综合评分大于等于70分的通过资格预审。
2.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含前述在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且合作过精装项目并评价为优秀的)超过8家单位的,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排名靠前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如得分相同,则排名并列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个数X入围方式备注
X>8个取排名前8的申请人入围不含前述在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且合作过精装项目并评价为优秀的
3个≤X≤8个邀请所有通过资格预审条件的申请人入围
X<3个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发布在网络上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五、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 5 月 6 日至2024年5月 12 日,每天9:00时至17:00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报名材料(格式详见附件)”写明后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1849435443@qq.com),且在获取文件截止前将原件寄达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联系人:黄先生0591-87677863-805。未及时将“报名材料”寄达至我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不对寄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二)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须按下述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1、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原件,见附件;
2、投标申请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投标申请人于上述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逾期或报名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 14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226号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楼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资格预审保证金的提交
(一)资格预审保证金金额:资格预审保证金500000元。(其中:一标段为200000元,二标段为300000元)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保证金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通过资格预审并取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保证金转为投标保证金。
(二)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复印件、银行保函的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资格预审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三)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名称 [雍璟轩项目大区一标段、二标段批量精装工程项目资格预审保证金],名称可简写。
(四)资格预审保证金银行专用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226号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
电 话:13635279624、17759109203;
联 系 人:戴工、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电 话:0591-87677863-805;传真:0591-87677861;
联 系 人:吴沣、黄伟林。
附件:《投标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项目名称:雍璟轩项目大区一标段、二标段批量精装工程
致: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雍璟轩项目大区一标段、二标段批量精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同意按照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标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融资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
4、我方确认,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招标说明
雍璟轩项目大区一标段、二标段批量精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作为项目招标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雍璟轩项目大区一标段、二标段批量精装工程。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1)包含但不限于雍璟轩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的室内精装修及配套水电工程等;
(2)承担专业分包工程施工配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厨房整体橱柜厨电、空调、木地板、地暖、卫浴五金洁具等(提供相应分包工程水电、室内电梯保护、维修保养等)。
(3)具体以施工图及配套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服务期:暂定总工期285日历天(该工期包含放线、工序工法及交付样板房工期,临时设施搭设时间,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综合考虑主体工程完工前进场施工以及所有专业单位交叉施工的因素);具体以双方约定的时间为准。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验收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提供社保或税务机构开具的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缴费时间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相关证明)。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与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
5、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中没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信用评价”的相关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6、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需提供页面截图)最终以查询为准。
7、投标人的企业征信报告近三年无贷款逾期的记录(需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8、业绩要求:
需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1)投标人已合作的建设方要求:亿翰智库发出的2023年1~12月(全年度)中国典型房企销售业绩销售金额排名50强以内企业;
2)案例时间、份数要求:近五年(2019年3月-2024年3月,以签约时间或施工工期为准)2份及以上(含2份);
3)业绩类型要求:大区户内批量精装项目,合同金额≥3000万元,且装修标准(合同单方造价)≥1500元/㎡;
4)业绩认定标准为:建设单位或股东为上述榜单房地产公司或其分公司、子公司;或项目案名、合同名称内包含上述榜房地产公司名称;
5)提供材料:①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应体现合同金额、装修面积、施工范围、签订时间等内容;合同内容不能体现具体装修面积的,需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如预算书、结算书、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等);②建设单位排名证明材料(建设单位若为上述榜单房地产分公司、子公司的,应提供关联企业的查询证明材料,并说明地产母公司名称);③本合同项目下建设单位支付进度款的银行资金往来证明材料(如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凭证、收款流水等)。
9、已进入“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装饰装修分包班组及房地产精装供应商名录库,并经履约评价为优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潜在投标人,视为通过资格预审。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资格预审方法
1.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预审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分(详见附件1评分表),综合评分大于等于70分的通过资格预审。
2.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含前述在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且合作过精装项目并评价为优秀的)超过8家单位的,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排名靠前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如得分相同,则排名并列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个数X入围方式备注
X>8个取排名前8的申请人入围不含前述在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且合作过精装项目并评价为优秀的
3个≤X≤8个邀请所有通过资格预审条件的申请人入围
X<3个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发布在网络上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五、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 5 月 6 日至2024年5月 12 日,每天9:00时至17:00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报名材料(格式详见附件)”写明后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1849435443@qq.com),且在获取文件截止前将原件寄达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联系人:黄先生0591-87677863-805。未及时将“报名材料”寄达至我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不对寄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二)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须按下述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1、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原件,见附件;
2、投标申请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投标申请人于上述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逾期或报名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 14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226号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楼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资格预审保证金的提交
(一)资格预审保证金金额:资格预审保证金500000元。(其中:一标段为200000元,二标段为300000元)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保证金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通过资格预审并取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保证金转为投标保证金。
(二)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复印件、银行保函的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资格预审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三)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名称 [雍璟轩项目大区一标段、二标段批量精装工程项目资格预审保证金],名称可简写。
(四)资格预审保证金银行专用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226号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
电 话:13635279624、17759109203;
联 系 人:戴工、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电 话:0591-87677863-805;传真:0591-87677861;
联 系 人:吴沣、黄伟林。
附件:《投标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项目名称:雍璟轩项目大区一标段、二标段批量精装工程
致: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雍璟轩项目大区一标段、二标段批量精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同意按照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标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融资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
4、我方确认,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