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马尾区区内九项道路工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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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闽咨招[2014]87号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其它 |
标讯类别:国内 |
资金来源:其它 |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
所属地区:福州市 |
招标内容: 马尾区区内九项道路工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4]87号 根据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2014年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快马尾区计划新开工的九条市政道路建设,缓解项目建设融资难题,破解中标施工企业因资金或技术实力不足导致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马尾区人民政府决定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建设合作人,进行马尾区区内九项道路工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合作。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马尾区人民政府作为招标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作为授权招标人和业主单位,并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参与密封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项目名称:马尾区区内九项道路工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 2.2项目地点:位于马尾区内。 2.3项目投资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魁岐东路道路、铁南西路一期道路、兆锵路(东滨一路)及湖里路道路改造、学业路道路、魁岐东路延长段道路、昭忠路改扩建、中垱北路和珍珠北路改造、罗星西路与青洲路交叉口改造、青洲路人行天桥等九个子项目,项目投资额约2.8亿元人民币,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含投资管理费)约1.7亿元人民币(最终以马尾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建安结算价为准)。具体概况如下: (1) 魁岐东路道路工程,道路起于创安路,自西向东延伸,终点接世纪路,全长494.9米,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涵洞、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绿化、安全设施等。本项目可研已批复,总投资估算为5184万元,其中建安费2397万元; (2) 铁南西路一期道路工程,道路起于魁岐西路,自西南向东北延伸,终点接魁岐支路,全长737.5米,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讯排管、绿化、安全设施等。本项目可研已批复,总投资估算为9633万元,其中建安费4326万元; (3) 兆锵路(东滨一路)及湖里路道路改造工程,两条道路均为南北走向,道路总长1101米,其中兆锵路(东滨一路)起江滨路,途经儒江大道交叉口,终点接于规划铁南路,长522米,宽27米;湖里路位于兆锵路以西约400米,两者走向平行,起于江滨路,途经儒江大道交叉口,终点接于规划铁南路,长528米,宽2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给排水、照明、电力排管、通讯排管、绿化、安全设施等。本项目可研已批复,总投资估算为1387万元,其中建安费1035万元; (4) 学业路道路工程,道路起于魁岐路,自南向北延伸,终点接规划铁南路,全长486.041米,宽12~15.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讯排管、绿化、安全设施等。本项目可研未批复,总投资估算约为2170.19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1683.94万元; (5) 魁岐东路延长段道路工程,道路起于魁岐东路,自西向东延伸,终点止于磨溪渠边,全长832米,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讯排管、绿化、安全设施等。本项目可研未批复,总投资估算约为4783万元,其中建安费3614万元; (6) 昭忠路改扩建工程,道路起于港口路,终点止于港务大门,全长219米,宽24米,改造现有道路并扩建宽度至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讯排管、绿化、安全设施等。本项目可研未批复,总投资估算约为1800万元,其中建安费1600万元; (7) 中垱北路和珍珠北路改造工程,两条道路都起于马江路,自南向北延伸,终点止于104国道,全长659米,其中中垱北路长323米,宽15.5米;珍珠北路长336米,宽13.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绿化、市政管线、交通安全设施等。本项目项目建设议已批复,总投资估算为565.81万元,其中建安费439.91万元; (8) 罗星西路与青洲路交叉口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交叉口旧水泥板路面改建、人行道铺装整改、交叉口渠化及灯控、交通标志标线、排水管道完善、沿线空地绿化种植提升、综合管线缆化下地和路灯照明等配套设施。本项目项目建设议已批复,总投资估算为810.99万元,其中建安费609.95万元; (9) 青洲路人行天桥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人行天桥一跨跨过青洲路车行道,主跨32米,全桥设置4个梯道,桥梁长46.65米,桥宽4米,梯道宽2~3.8米,面积524.3平方米,主要采用钢结构;并对青洲路和建星路交叉口进行适当交通改造,增设隔离栏、排水、景观照明等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项目建设议已批复,总投资估算为1331.14万元,其中建安费971.235万元。 本项目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上述(1)-(9)个子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和工程施工总承包。 2.4招标内容和范围: 2.5项目运作模式 2.6建设期要求: 200日历天,具体各子项目工程工期在各子项目工程中另行约定。 2.7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能力、融资能力等方面信誉良好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产状况、资金实力雄厚:投标人2013年度注册资本金和企业净资产均不少于投资额的35%即98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提供自第一次招标公告发出后国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9800万元的自有资金证明材料。 (4)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前三年内作为施工单位完成过一项经竣工验收合格主跨不少于32米钢结构主体人行过街天桥项目;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前三年内作为施工单位至少完成过3项经竣工验收合格且长度不小于2公里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5)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前3年内作为投资人在国内至少承接过三项已竣工验收合格或在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金额不少于1.7亿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投资项目业绩。 (6)投标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 (7)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内,根据闽建[2013]5号文件规定完成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及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4.2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传真的形式向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投标申请【投标申请须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4.3 提交了正式投标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派代理人携带下述资料: (1)投标人投标申请原件; (2)投标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公证应由设区市及以上公证机构出具,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3)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投标人上一年检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投标人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原件; (6)针对上述3.2(3)-3.2(5)款规定的银行证明、投标人项目业绩等证明材料原件; (7)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 及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技术资料,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 13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3层302开标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应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7.信用保证金的提交: 7.1信用保证金递交的金额及方式:人民币壹仟万元(小写: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于 7.2信用保证金递交帐号:(应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马尾区人民政府 授权招标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6号 邮 编:350015 电 话:0591-83972525 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 联 系 人:郑欣、郑文华 联系电话:0591-87677860、87677863 传 真:0591-87677861 电子邮箱:fjmzzj@126.com
附件:《投资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4]87号 项目名称:马尾区区内九项道路工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 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马尾区区内九项道路工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