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职工之家大楼消防系统整改更换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总工会,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总工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33号(福建省职工之家大楼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为80770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职工之家大楼消防系统整改更换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华安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注:本招标项目涉及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在开标时随身携带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或其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 月 24 日至2014年 3 月 2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光盘等)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K值取值为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4 月 4 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3层开标厅)。
7.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考核B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等资料到场登记核验。
7.3. 逾期送达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福建省总工会的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总工会;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33号; 邮编: 350003;
电话:0591- 87724100 ;
联系人: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谢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应注明“福建省职工之家消防系统整改更换工程”)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