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图书馆正谊书院展厅整体装饰及陈列布展工程已由福建省文物局和福州市文物管理局以 闽文物字[2008]63号文和榕文物保[2008]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图书馆,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图书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街28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为9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图书馆正谊书院展厅整体装饰及陈列布展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麟达展示艺术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麟达展示艺术有限公司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
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含)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在提交投标文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点: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含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等),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8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三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图书馆;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27号;
电话:0591-87506403;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二层;邮编:350003;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福建省图书馆正谊书院展厅整体装饰及陈列布展工程”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