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省立医院沿街办公楼改造工程 |
2014-11-11 |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4】110号 |
开标时间:2014-12-05 |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
标讯类别:省内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建省立医院 |
所属地区:福州市 |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立医院沿街办公楼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立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立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55774元,K=10%,发包价为:167741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立医院沿街办公楼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设计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9.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7日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fjjsjy.com)通过不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应提前三天告知招标人准备。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3. 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柒仟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5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侧13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利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V3.5.1版本)生成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 联系电话:0591-87557768转6062; 邮编:350003;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二层;邮编:350003;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邮编:35000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注明用途:省立医院沿街办公楼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591903084510501 。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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