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永安监狱委托,对演播室装修及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闽咨招[2014]燕字13号;
2、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永安监狱演播室装修及配套设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
演播室装修及配套设备采购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福建省永安监狱陈先生
电话:0598-3607702 |
注: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直接作无效标处理。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
3、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2015年1月13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999号茅坪综合楼三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 (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5、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集中答疑。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机构联系。其中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中疑点的,按招标文件第6.1条的规定进行。逾期或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6、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19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收到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2015年1月19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会议室。
10、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熊 小黄
联系地址:永安分公司:永安市燕江南路999号茅坪综合楼三层
邮编: 366000 电话: 0598-3810988 传真:0598-3613668
邮箱:605175246@qq.com
11、购买标书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永安支行南大路分理处
帐 号: 4091 5837 2966
福建省永安监狱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