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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城市北部污水处理工程厂区边坡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2015/3/20 10:39:53

永安市城市北部污水处理工程厂区边坡支护工程

2015年03月20日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5]燕字01号

开标时间:2015-04-13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国内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安市城市北部污水处理工程厂区边坡支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投[2014]3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安市沙溪北片铁路桥东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总投资约190万元,本工程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按闽建筑函[2014]6号文执行:(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 

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

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03月20日至2015 年03月 26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 15 时 00 分至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99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时间、方式:中标单位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按现行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单位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账号。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年04月 13日12:00前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账号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记工程名

称,未标明的视同未打入账户。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04月13 日15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9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若经有效授权,可以同时为委托代理人),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永安市解放北路1756号   ,邮编:  366000 ;

联系人: 钟先生  :电话  1395098961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999号茅坪综合楼三楼,邮编:365000

电话:0598-3810988   传真:0598-3613668    联系人:小熊、小赖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永安林产业支行   ;

账    号:   13810401040006785         ;

账户名称:  永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永安市建行          ;

账    号:  35001646007050005425

账户名称:   永安市建筑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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