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食堂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福建荣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九翔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华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利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食堂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10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3层,建筑总高度12.6米。工程控制价为 847217 元,K值=6%,发包价为 803385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建筑面积 10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3层,建筑总高度12.6米,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筑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已经注册的临时建造师)。一级临时建造师包括:(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光盘等)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K值取值为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伍仟元整 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3层开标厅)。
7.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考核B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等资料到场登记核验。
7.3. 逾期送达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fecc.cc)、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告栏及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83号 ; 邮编: 350003;
电话:0591- 87538355;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邱工、张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应注明“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食堂装修工程” 可简写)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