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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观风亭、南营公共立体地下停车库项目PPP投资合作人招标 2015/9/2 15:23:02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5]92号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观风亭、南营公共立体地下停车库项目已由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2015年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常务第18次会议纪要本项目采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社会投资人对福州市观风亭、南营公共立体地下停车库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合作。根据2015年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常务第18次会议纪要,由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市观风亭、南营公共立体地下停车库项目PPP投资合作人招标。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两个公共立体停车库均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其中观风亭公共立体停车库位于观风亭街,东临五四路商业圈;南营公共立体停车库位于津泰路,北临东街口商业圈。

2.3项目占地面积及投资规模:本项目由观风亭和南营拟两个公共立体停车库组成,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7744㎡,项目建设成本约4200万元(不含前期征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费用及建设利息,最终建设成本确认以建成后鼓楼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的结算造价为准)。

(1)观风亭公共立体停车库采用地下智能立体车库,总建筑面积约4800㎡,建设成本约2100万元。

(2)南营公共立体车库采用地下智能立体车库,总建筑面积约4800㎡,建设成本约2100万元。

2.4、立体停车库项目建设内容及设备要求:地下井筒式圆形停车库两座。采用全自动进口停车设备;升降旋转式停车模式;停车使用“磁卡”通过机电系统完成。

(1)观风亭公共立地下车库一座,车库层数≤7层,车位≥80个,地面管理用房不大于250㎡。

(2)南营公共立体地下车库一座,车库层数≤7层,车位≥80个,地面管理用房不大于250㎡。

2.5 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

本次招标范围为福州市观风亭、南营公共立体地下停车库项目PPP投资合作人招标。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与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指定的特许经营期内负责福州市观风亭、南营公共立体地下停车库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等内容。为了激励社会投资人积极开展其他特许经营活动,建成后的立体停车库由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特许经营不超过30年,同时停车库可利用部分的广告位进行招租。特许经营期限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义务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授权的主体。

   本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政府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有利于引进采用先进的地下施工工艺技术设备,有利于利用合作企业的融资能力,缓解财政投资社会公益项目资金压力及政府债务风险外,也有利于选择有相应技术实力及经验的单位,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有利于公共立体停车库建成后的运营,保障利益;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2.6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由观风亭和南营拟两个公共立体停车库组成,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7744㎡,项目建设成本约4200万元(不含前期征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费用及建设利息,最终建设成本确认以建成后鼓楼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2.7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期限为最高不超过30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资人,请于2015年9月6日9:00时至2015年9月10日17:00时(节假日不休),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201室)进行登记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8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00时至9: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3层302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2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8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ecc.cc)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会议中心楼二层

邮    编:350003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591-87665126

传    真:0591-876651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

联 系 人:郑 欣、郑文华

联系电话:0591-87677860、87677863

传  真:0591-87677861  

网  址:http://www.fe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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