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
一、谈判邀请
受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委托,对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下述货物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1. 谈判编号:闽咨采[2015]25-1号。
2. 谈判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谈判货物一览表”及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3.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22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4.谈判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谈判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传真至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5.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6.投标供应商对本次谈判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5条要求执行。
7.有关本项目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澄清及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fecc.cc)上公布,请潜在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文件应于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8号3层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谈判时间: 2015年9 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8号3层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8号2层 邮 编:350003
联系人:张鹏 电 话:0591-87677863 传 真:0591-87677860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名称可简写)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二、谈判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 目 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交货期 |
1-1 |
会议桌 |
1张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99800 |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 | |
1-2 |
会议椅 |
20张 | ||||
1-3 |
办公桌 |
19套 | ||||
1-4 |
办公椅 |
19张 | ||||
1-5 |
文件柜 |
25组 | ||||
1-6 |
班台 |
2张 | ||||
1-7 |
班椅 |
2张 | ||||
1-8 |
组合沙发 |
各2张 | ||||
1-9 |
茶几 |
各2张 | ||||
1-10 |
沙发 |
8张 | ||||
1-11 |
茶几 |
5张 | ||||
1-12 |
书架 |
25组 |
注:
1、报价人按合同包进行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列明所投产品的具体产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和总价等。
3、报价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以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税金、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
4、报价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5、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代理单位将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转包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