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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PPP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15/10/23 9:46:21
福州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PPP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闽咨招[2015]09号)

1. 招标条件
福州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23号)精神,同意本项目采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对福州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合作。本项目现已具备PPP模式招标条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含投资咨询),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参与密封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PPP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项目。
2.2项目地点:位于福州软件园区内,项目主要分布在A区、B区、C区。
2.3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2.4亿元,其中建设成本约9.76亿元人民币(不含前期征迁安置补偿费及土地费用),工程建设成本以财政审核结算造价为准。其中:
(1)软件园A区提升改造项目,根据市规划局对原总平面规划优化调整方案,容积率1.1、建筑密度20.5%、绿地率30%等指标,新建总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集研发大楼、研发配套楼、公交车场等为一体,包含:①不超100米的高层研发大楼1幢,计容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②多层研发配套楼7幢,计容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③新建地下建筑5.3万平方米。
(2)软件园C区软件研发中心项目,占地约30亩,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
(3)A区、B区、C区停车场、景观、道路综合整治等项目,包含:①A区景观水池改造为地下二层停车场,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②A区、B区、C区景观改造建筑面积分别约为10万平方米、8万平方米、18万平方米;③A区、B区、C区道路“白改黑”约6万平方米。
2.4招标内容和范围:
2.4.1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
2.4.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福州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项下的投融资、勘察、施工总承包建设、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关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5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福州软件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PPP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与项目公司签订《福州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以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同时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福州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合作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合作合同》”),确定双方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工程融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并承担风险,同时,项目公司与具备相关资质的中标人签订该工程的《勘察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等相关合同,由中标人负责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
2.6建设工期:3年。
2.7特许经营期:1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7年。根据实际需要和项目运营情况可提前终止。
2.8质量要求:
(1)房屋建筑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2)市政要求:符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能力、融资能力等方面信誉良好的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3.2.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等相应资质,建筑业企业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本主办方提供):
(1)投标人2014年净资产不少于本项目建设成本的30%(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总资产9.76亿元人民币以上;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投融资能力:银行综合额度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提供授信协议、合同或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信用额度批复等证明)。
3.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贰家。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其主办方应为具有投融资能力的出资人。资格审查文件除相关专业资质、项目经验和业绩应由相应联合体成员提供外,其他内容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2.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1)投资经验和业绩要求:
①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六年内作为投资人在国内至少承接过一项,每份投资建设合同金额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②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六年内作为投资人在国内累计投资建设合同金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的建设项目(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施工经验和业绩要求:
①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五年内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国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为准);
②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五年内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国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业绩(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为准,其中公共建筑指除住宅、商住楼以外的公共建筑)。
3.2.6投标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 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时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201室)购买招标文件。(如遇周末,请致电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告栏注明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办理报名事宜)。
4.2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申请【投标申请须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只需由联合体主办方提出申请。
4.3 提交了正式《投标申请》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下述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1)投标人投标申请原件;
(2)投标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公证应由设区市及以上公证机构出具,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3)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投标人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原件;
(6)投标人项目经验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3.2.5项内容;
(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原件3.2.3项内容;
(8)投标人须出具关于同意投资建设本项目的文件(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9)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4.3(4)、(6)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及业绩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外,其余资料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承担相应资质内容由联合体协议书确定为准。
4.4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技术资料,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日16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投资竞争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小写:¥400万元);
(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应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名称: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铜盘支行
账 号:083765120100304002935
6.2投标信用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信用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2)投标信用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3)投标信用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小写:¥2000万元);
(4)投标信用保证函向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提交。
7.合同签订履约保函
为了确保PPP项目公司能够按规定的时间达成融资交割等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前提条件,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且《福州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PPP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一份数额为伍仟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函,以确保《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并按时成立项目公司,履约保函有效期至项目公司成立之日止。项目公司成立之日后,《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前7天内,中标人应提交一份与合同签订履约保函等额的建设期履约保函。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福建省闽咨造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ecc.cc)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
联 系 人:洪强
电 话:0591-8786015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
联系人:郑 欣、游秀敏
联系电话:0591-87677860
传真:0591-87677861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投标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5]09号
项目名称:福州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PPP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
致: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福州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PPP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并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同意,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只需由联合体主办方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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