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3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福飞南路与龙腰路交叉口东侧边坡和55号苔泉井东侧边坡治理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省其正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工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盛越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建筑工程集团公司(代建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69763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福飞南路与龙腰路交叉口东侧边坡和55号苔泉井东侧边坡治理工程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计取,即人民币47618元。
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6近六个月,投标人未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7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受邀请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3.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需包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注明“福州市福飞南路与龙腰路交叉口东侧边坡和55号苔泉井东侧边坡治理工程(监理)的投标保证金”)。除中标候选人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中标候选人后当场退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函在福建省闽咨集团网(www.fecc.cc)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建筑工程集团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8号,邮编:350003;
联系人:林工;
电 话:0591-8756691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77863;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