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7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逸夫楼电子设备搬迁及布线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建设资金来源学校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受邀请的单位为:福州政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蓝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鑫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岭下路25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1482.61元,K=6%;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逸夫楼电子设备搬迁及布线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1482.6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国内企业。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受邀请者,请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以现金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需包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注明“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逸夫楼电子设备搬迁及布线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闽咨集团网(www.fecc.cc)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岭下路25路
电话:13960920990
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电话:0591-87677863
联系人: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