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榕大厦修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7/8/21 11:51:52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12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榕大厦修缮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盈瑞投资有限公司,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福州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榕大厦修缮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部大楼装修改造约3640m2;本工程概算约为2244.27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总部大楼修缮改造,包括:空调系统、新风系统、消防系统、水电系统、幕墙等改造,对大楼内部进行修缮改造、改造屋面防水、厨房、门窗等内容,布设大楼景观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9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以2244.27万元为计费额,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5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25.4840万元,最终监理服务费按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依据监理费计价办法计算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监理服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小写:¥4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原件(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1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闽咨集团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盈瑞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3层盈瑞投资公司项目部
电 话:0591-86258726;邮编:350001
联系人:曾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77863,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张鹏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华榕大厦修缮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