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机关四楼局部改造工程
2019/7/31 18:24:46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政法委机关四楼局部改造工程,招标人为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福建智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冠榕兴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盛世鼎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政法委机关四楼;
2.2.工程建设规模:政法委机关四楼局部改造,建筑面积24.17平方米,控制价为4000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为政法委机关四楼局部改造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墙体拆除、墙体砌筑、硅酸钙板吊顶面刷水泥漆、墙面刷水泥漆及强弱点系统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004元,K=0%,发包价:4000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受邀请者请于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8日09时30分00秒,地址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递交。(保证金应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套内,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连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闽咨集团官网(http://www.fecc.cc/)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邮编:350000;
电话:15960011118;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邮编:350003;
传真:0591-87677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