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2019/8/15 21:33:04
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9]8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受邀请的单位为福建智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学成弘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汉哲管理咨询(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博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仓山区盖山镇仓山科技园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1层。
2.3招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1.21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邀请函名单内的公司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涉及服务本招标内容的相应经营范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15:00到17:30(北京时间,法定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2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即北京时间2019年9月9日15时00分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所汇出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否则将视为该投标人保证金未到帐。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咨询闽咨招[2019]85号”,名称可简写,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9年9月9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投标人如邮寄投标文件的,请于上述截止时间前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标识清楚送达上述提交地点,并向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均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函在福建省闽咨集团(http://www.fecc.cc/)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仓山区盖山镇仓山科技园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1层,邮编:350001;
电话:15960118864
联系人: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陈宇。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